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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重庆长寿:创新机制变农村“公共事”为农民“自家事”
探索“基数加因素”法 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力投入保障机制
长期以来,公共财政没有覆盖到村及村以下,造成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同时,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农民主体地位发挥不够。政府主导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涉及范围广、覆盖人群多,在农村地区发挥着支柱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规划、设计、建设周期长等现实问题,无法满足一些细小、零碎但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项目需求。
图为龙河镇保合村秀才湾,孩子们在玩耍
2011年,长寿区在重庆市率先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出台《长寿区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试行方案》,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而为村民民主决策民生急需项目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保障。
在资金分配标准上,按村户籍人口、村域面积等因素确定各村专项资金额度。每个村基数5万元,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增加1万元,村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增加1万元,位于山区的增加2万元。2013年又新增建设规划占地面积和新增村按每村5万元包干补助两个指标,构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基本框架。
2016年以来,长寿区统筹资金投入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5745万元,实施村级公共服务项目863个,惠及225个村居49.8万人,实现了村民民主决策实施的小型项目与政府主导实施的大型项目有效互补,有效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创立“村民议事会” 机制 让村民在经费使用上真正自己“说了算”
为避免专项资金使用不当或群众之间意见不统一引发矛盾,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长寿区探索建立“村民民主议事小组”,通过“村民议事会”的形式收集意见,实施民主评定、全面公示、项目审定、执行监督,有力促进了专项资金投入与基层民主管理的良性互动。
图为洪湖镇称沱村定期举行村民议事会活动
首先,长寿区从村民代表中产生村民民主议事小组成员,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村两委成员经推荐进入议事小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0%,推荐办法和议事决策程序由街镇政府统一制定。族中长辈、致富能手、贫困户等都有资格进入议事小组成为“议事员”,使得议事小组成员结构具有广泛代表性。“议事员”作为独立于村两委的村级民主管理主体,职责主要是负责收集村民对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的意见,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项目实施的先后次序,并监督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其次,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到村里以后,由村支部、村委会、议事会三方协商,初步确定项目实施次序,然后进行公示并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最终由议事会讨论审定进入实施阶段。村支部书记只负责召集村民议事会,不干涉“议事员”投票权利。项目决策和实施全过程,村民不再是被动的“旁观者”,而是成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决策者”,民主决策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相较以前,“群众说、干部做,民主监督、群众满意”,项目公开、过程公开和资金公开,每一分钱都花得明白,基层干部干工作更轻松顺畅,村民满意度更高。
创三级联动机制 让“群众说了算”的事真正办成
在项目实施环节,政府着重负责资金拨付和核算指导。长寿区出台“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成立由区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小组,区级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乡镇和街道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村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让重心下移,把权限下放,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构建起区、街镇、村三级联动保障机制,共同为群众服务,受到群众称赞。
同时,项目从确定、规划、实施到验收,村民全程参与,成为主角。村级公共服务资金在事前决策、事中监督和事后评议三个环节都是“群众说了算”,政府主要负责资金拨付和核算指导,实施项目全部由村民完成。由于资金使用权真正交到村民手中,做的也是村民们想办的事,村民们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省着用,主动出工出力,同样的钱办了比以前更多的事。
图为凤城街道白庙村村级公共服务项目协商会议后村民签字确认
在项目实施结束后,长寿区开展群众绩效评价、部门联合抽查。先由村级自查验收,然后申请街镇财政所、民政办和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再由街镇申请区级联合工作组进行抽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委联合抽派专人按每个村项目的20%-30%覆盖面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和纠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力作用。
长寿区创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以来,还解决了“群众想做无钱做,政府做了群众不买账”的难题,搭建起一条干部群众和谐信任的纽带,各村评议中群众满意度超过了95%。